關于居民住宅小區(qū)電動車停放充電“五個嚴禁”的通告
為預防電動自行車引發(fā)火災,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,維護公共安全,現將加強居民住宅小區(qū)電動自行車停放、充電火災防范工作通告如下:一、嚴禁在居民住宅樓內的公共門廳、疏散樓梯間、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等影響人員疏散的區(qū)域停放電動自行車及充電;、三、嚴禁損壞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的消防設施、器材;五、嚴禁在消防車通道、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停放電動自行車。全市居民要切實提高消防安全意識,嚴格遵守“五個嚴禁要求。業(yè)主委員會、業(yè)主大會及物業(yè)服務企業(yè)要加大對電動自行車停放及充電的管理力度,對違反“五個嚴禁”的行為要予以制止。請全市居民對“五個嚴禁”落實情況進行監(jiān)督。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、《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(guī)定》等法律法規(guī):禁止在建筑物公共門廳、疏散走道、樓梯間、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。對于違反該規(guī)定的,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,對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,對高層建筑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,對其他住宅個人處500元以下罰款。
武穴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
來源丨武穴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